受委托,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公联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通过中拍平台举行网络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清单仅供参考,不作移交依据,看标的请提前预约并按时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地查看)
一、意向竞买人须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盖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点击可下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A4一张);
5)授权委托书.doc(法定代表人签名);(点击可下载)
6)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一张);
7)已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8)竞买登记表.doc(一式3份,需盖公章)。 (点击可下载)
2、自然人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盖指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一张);
2)已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农业银行借记卡或农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如未能成交则由我公司代办退款(1、2、3复印一张A4纸上);
4)竞买登记表.doc(一式3份,需盖指模);(点击可下载)
二、车辆类竞买须知
⑴标的按现状拍卖,委托方、原产权单位、组织交易机构及拍卖人对其质量不作保证,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情况。
⑵买受人须于成交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包括成交款、拍卖佣金和证照变更的押金)。
⑶买受人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后即可与原产权单位进行车辆的交接,交接完成后,车辆归买受人保管,车辆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和支付,与委托方、原产权单位、组织交易机构及拍卖人无关。
⑷买受人交齐成交价款后七天内应开始办理车辆证照变更的手续(车主须变更为买受人本人)。
⑸买受人须向组织交易机构交纳车辆证照变更的押金1万元/辆,车辆证照变更完毕后押金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如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在一个月内不能完成证照变更手续的,则该押金不予退还。
⑹车辆证照变更的一切费用及按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和支付。
⑺车辆如有拖欠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检及违章等,由原产权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⑻若买受人需将车辆迁出原车管所管辖范围的,能否迁出,委托方、原产权单位、组织交易机构及拍卖人均不作保证,买受人自行向具体落籍车管所咨询能否办理迁入手续。
⑼按规定不能办理证照变更的车辆退还给委托方,买卖双方按原价退货退款,委托方、原产权单位、组织交易机构及拍卖人均不负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买受人因车辆证照变更所投入的车辆维修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均不予退还。
⑽委托交易期间,委托方及原产权单位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外出行使,否则因此造成安全责任、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委托方及原产权单位承担。
⑾公告号1标的其他注意事项:
车辆证照变更过程中,除按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交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和委托方各自承担和支付外,其他一切因证照变更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和支付。
三、参拍手续
1、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汇达如下账户(标的金额均为人民币,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灯湖支行
银行账号:44 504 001 040 012 311
保证金须以意向竞买人本人(本单位)名义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进账),进账单上注明用途为“保证金”。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只可参与对应标的竞买。
2、意向竞买人请于2024年5月8日下午5时前,携保证金进账单以及相关证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参与竞拍的,需提供农业银行借记卡或农业银行存折,如未能成交则由我公司代办退款。
4、办理参拍手续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大厅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757-81631275
网络拍卖平台网址:paimai.caa123.org.cn
微信公众号:nhgzlz 微信小程序:南海公有资产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