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第 2 次)澄清公告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8 15:03:32


项目名称: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第 2 次)

项目编号:JG2024(NH)XZ0003

一、招标时间修改:

招标公告原文为: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2719时00分至2024年2 26170000,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2719时00分至2024年229170000,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文为:

1.9.1踏勘集中时间:2024年2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逾时不候。

现变更为:

1.9.1踏勘集中时间:2024年3月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逾时不候。

二、招标答疑

一、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合同条款(事项一)

(1)3、转运联单及结算数据以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地磅称重数据为准。(问题或条款内容)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是否需要将飞灰块转运到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地磅称重?(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答:不需要 ,飞灰块暂存到佛山市领域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前,已通过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地磅称重并出具称重数据。

二、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合同条款(事项二)

(1)5、合同填埋容量要求,每年需安排不低于甲方年产量约83950吨的1.3倍库容。(问题或条款内容)

答:修改为:合同填埋容量要求,6个月内处理20万吨。

(2)是否需要按招标文件提供20万吨库容要求的证明?(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 4.3提供证明。

三、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合同条款(事项三)

(1)7、乙方根据产量及甲方厂内的装车设施安排人员完成装车转运工作,二厂配叉车及叉车司机协助完成装车,一三厂行吊司机配合装车。(问题或条款内容)

答:本项目是暂存飞灰块处置,此项要求不适用;删除。

(2)是否甲方提供装车设施在寄存地点装车(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答:由暂存方提供。

四、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合同条款(事项四)

(1)5、如发现乙方未按有关规范要求作业的,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如不按要求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和扣除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问题或条款内容)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对于扣除乙方已支付的款项是否可以具体量化,明确扣款金额?(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建议)甲方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惩罚外,还需要向乙方支付与处罚金额相同的违约金。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五、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合同条款(事项五)

(1)6、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天内更换人员,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问题或条款内容)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甲方对于人员的要求不明确,需要明确一下?(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建议)对于乙方到甲方厂内工作,应遵守甲方相关制度与规定,如严重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天内更换人员,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合同条款(事项六)

(1)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之乙方责任,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人力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问题或条款内容)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条款中明确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表述不清晰,需要明确具体什么费用?(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农场大榄分场

联系人:邓冠文

电话: 0757-833867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邮编: 510045

联系人: 秦熙桢、李伟广          电话:  020-66341792、020-66341984

电子邮箱:gdmeetc5@126.com

招标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终 飞灰块转运及填埋项目(第 2 次)澄清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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