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南海发改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05 09:02:28

南发改价费(2021)31号--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