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发办、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已盖章纸质件的PDF电子扫描版和申报指南附件表格可编辑电子版)交至区经济促进局外商投资股(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3号5楼)。请各镇(街)经发办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将推荐函于1月30日前报送区经促局外商投资股。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此件为准).wps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关小姐,8622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