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4年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请将通知精神传达给辖区内相关企业,督促列入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详见市通知附件1)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要求迅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http://www.gdqjsc.com)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2024年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二、请收集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1月30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股)。
附件:附件1-2.zip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
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4年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1月25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629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