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佛山市顺德区遨天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粤佛交强处【2020】00256号)

来源: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0-20 08:44:20

佛山市顺德区遨天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号:粤佛交强处[2020]0025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涉嫌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一案,本机关于2020年10月1日对你(单位)的物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文号:粤佛交强措[2020]NH0002267号。现因强制措施期限届满,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0日

粤佛交强处【2020】00256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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