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公告(广西贺州华安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钟山县分公司 粤佛交催[2020]00103号)

来源: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1-03 09:00:53

广西贺州华安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钟山县分公司: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佛交催[2020]0010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一案,本机关于2020年2月10日作出了对你(单位)处以罚款叁仟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佛交罚[2020]01584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

履行标的: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方式:缴至《南海区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号:2001873729409)指定银行及账号。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3日

粤佛交催【2020】00103号.jpg

粤佛交催【2020】00103号(缴款通知书号:200187372940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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