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港口船舶污染物治理,鼓励靠港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方便船舶和港口码头依法依规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根据《关于联合印发南海区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污染物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2022〕15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截至目前佛山市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8日
为深化港口船舶污染物治理,鼓励靠港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方便船舶和港口码头依法依规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根据《关于联合印发南海区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污染物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2022〕15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截至目前佛山市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