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我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的公示

来源: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9-25 11:36:53

南海区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

为加强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我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在2023年8月31日前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进行公示。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经营业户进行注销。

附件:南海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在2023年8月31日前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xls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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