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第十九条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南海区已备案及许可未到期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公布。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1:南海区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xls
附件2:南海区许可未到期机动车维修企业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xls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第十九条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南海区已备案及许可未到期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公布。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1:南海区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xls
附件2:南海区许可未到期机动车维修企业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xls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