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4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广东省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路〔2021〕390号)要求,经核实排查,全区依法保留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共151个,其中公路共有35个限高架,7个限宽墩,城市道路共有109个限高架。现将依法保留的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汇总清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同时,征集全区漏报、瞒报在公路上违法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线索。受理电话:0757-81237022,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既有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汇总清单(第一批)
2.佛山市南海区既有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汇总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