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公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在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民生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保持稳健,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及财政专户上年结转结余140.63亿元,当年总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01.27亿元,总支出(含上解上级支出) 505.54亿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6.36亿元。
——紧抓增收节支,增强政府财力。通过发挥综合治税合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盘活存量资金、拓宽资金保值增值渠道等系列措施,保障财力持续增长。2015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01.23%,同比增长11.35%,其中税收收入占74.28%,同比增长9.91%。
——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改善社会民生。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2015年区财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2.43%。
——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率。采取完善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推进财务总监派驻工作、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等措施,不断加强对资金的全面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率。
一、财政审计情况
2015年,区镇两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但在预算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预算指标未细化至具体项目,实际执行时被分散调剂到其他项目;部分项目实施推进慢,预算执行率低。
2.三旧改造政策执行不符合规定,有1个镇5个项目原土地权属人分成比例超出区政府规定的标准。
3.非税收入管理不够完善。有2个镇(街道)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或上缴财政。
二、预算单位审计情况
从5个预算单位的审计结果来看,有关部门财务管理规范性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有2个部门专项资金执行率偏低,有个别专项资金执行率连续几年均为零。
2.有3个部门分别出现支出不实、超出规定用途、结余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有1个部门及下属中心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从学会借款用于本单位项目支出。
3.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够完善,主要是审核把关不严,对未达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扶持条件有缺漏,操作性不强,量化考核难。
5.收入管理不严,主要是社会捐助款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业出租收益流失。
6.政府采购执行不严,主要是宣传策划服务、学校物资采购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7.固定资产管理不善,主要是账实不符,盘点缺失,盘亏或闲置资产处置不及时,资产台账登记信息不全、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问题。
三、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的结果来看,区镇多个项目建设,优化了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但审计也发现在工程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1.基建程序不规范。一是普遍存在工程报建或质监手续不全就已开工建设,影响项目验收和决算。二是未有设计、未有预算就仓促招标,项目造价和工期难以控制。
2.招投标不合规。包括未按规定招标、招标条款设置不合理、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3.合同管理有漏洞。主要是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要素不全,合同履行随意等。
4.现场管理不到位,建设成本和工期控制不严。主要是工程量计量不真实,工程变更不真实、不及时,提前支付工程款,工期延误,结算缓慢等。
5.中介机构预算编制不准确,出现部分项目预算报价虚高,部分项目预算编制列示不清,影响工程造价。
6.项目代建管理要加强。抽查16个代建项目有12个项目合同双方责任不对等,有3个合同条款有缺漏。
四、重点项目专项审计情况
为推动财政资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开展专题跟踪审计,并由佛山市审计局委托顺德区审计局对我区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一)2014年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
从审计情况来看,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充、均衡了地区财力,保障镇级机关运转,改善民生福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审核不严,申报资料不实。出现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多领、虚领补助的问题。
2.资金拨付及镇级配套有待规范。有2个镇街项目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企业,有1项展览会补助经费拨至参团企业法人个人银行账户。
3.项目实施违反规定,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有7个工程的项目立项和招标方式未经发改部门审核(备案),3个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2个项目预算、结算编制手续不规范,1个项目变更手续不齐全。
(二)2014-2015年度区属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调查
从审计结果来看区征拆办能统筹征拆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区属工程项目征拆工作。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项目采用补偿方式不合规,加大拆迁补偿成本;用无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征拆补偿依据;残余资产处置不合规;多付拆迁户建筑物拆迁补偿和奖励款、厂企临租金以及人员经济补偿款。
2.超范围、超标准补偿。抽查发现有2个项目分别出现违规补偿征地红线范围外建筑物和征地拆迁通告发布后抢建建筑物,违规提高补偿标准。
3.补偿款支付管理不规范。未取得评估报告已实施补偿,涉及新交通项目4份协议,文华北路北延线(大沥段)项目9份协议;补偿款拨到企业负责人个人账户,包括新交通项目3份协议、机场大道项目2份协议、文华北路北延线(大沥段)项目1份协议;提前支付文华北路北延线(大沥段)项目2户被拆迁户补偿款。
4.评估机构业务有违规现象。主要是评估机构超出其资质范围承接业务,重复计算标的物,重置成本法没有考虑成新率,可搬迁资产错按损毁性质进行评估,评估标准不统一、差异大,评估报告数据笼统、不清晰等。
(三)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2015年,南海区实际完成开工任务2128套、基本建成任务3767套,竣工面积达16.72万平方米,交付使用2212套。以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保障棚户区改造家庭221户;以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家庭11997户,比去年增长24.03%。通过落实资金来源、扩大受惠面、简化申请手续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住房分配把关不严,核查机制不完善。25户拥有房产人员却享受了保障房待遇;申请、审核和公示程序不够规范,有818人员未获审批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未建立工商注册登记、车辆等财产全面审核机制,抽查有7户保障对象家庭拥有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以上的公司,有15户家庭人员拥有中高档汽车,有6名外来务工人员未满18周岁。
2.违规将土地、商铺纳入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将以货币补偿形式的3宗土地、18宗商铺计入到2015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中。
3.个别工程建设违规操作。部分项目的中标单位违法分包,分包价占合同价的57.90%。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4.个别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房源用途被改变。部分保障房项目中10套保障性住房改为员工煮食间,有2套保障性住房改为风机房。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2016年1月至7月重点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小额贷款公司运营风险、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降成本专项行动、房地产库存化解、去产能专项行动等6个专题开展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我区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重大政策,并结合南海实际配套制定相关的措施和方案,积极推进政策落实。但也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方面存在单一借款人借款超过规定上限,向本公司股东、高管提供贷款,以现金进行借贷结算,坐支现金,会计核算资料不全等问题。
五、公资系统审计情况
从4个公有企业审计结果来看,公有企业在推进城市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承接了不少区重点工程项目。除了上述所提到的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外,在财务管理上仍有以下问题需要重视。
1.物业经营管理效益不够理想,物业出租低于预期目标,租赁合同签订不及时,租金未能足额收回。
2.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有3间公司分别出现虚增资产负债、收入或成本不实。有4间公司出现部分费用超标准开支,大额现金支付,支付凭证不全等情况。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账外资产的问题也普遍存在。
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
1.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16年3月底,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一是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逐步规范,区财政局规范了部门预算指标的编制和下达,清理区财政专户往来款。二是预算单位管理不断完善。区社保局、南海电大完善了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区发改局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变更,公共资源交易方面草拟了4个制度由区政府发文实施。南海卫校违纪问题被严肃查处,追回被挤占财政专项资金上缴区财政,关停附属门诊部。三是镇级财政管理和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得到加强。里水镇在公务用车、公务费用、工程等方面完善制度5项,由镇纪委对23个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4人调离原岗位。狮山镇在议事决策、工程建设等方面完善制度2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岗处理。四是重点项目管理有提升。在财政竞争性分配资金审计问题整改中,区政府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在公交财政补贴审计问题整改中,区交通局在刷卡数据监管、里程申报审查、利润成本核算等方面完善4个制度。
2.对本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
区审计局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尽快整改,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对涉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区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对每一份审计报告区领导都认真阅读并作出批示,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全面认真整改。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要求,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坚持规范预算管理,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改进项目预算编制与管理模式,结合跨年度预算平衡和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做细做实项目库,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预算调整程序化,确保预算执行合法、合规、高效。
(二)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全面梳理区镇两级政府性债务,严控债务规模,保证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限额;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加强债务动态监测预警,将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严格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单位和投资项目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绩效意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加强专项资金清理和整合,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所有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减少资金闲置和浪费。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监督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履职行为,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成本控制和项目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序,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五)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尽快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