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4-30 17:17:57


 

关于开展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4〕17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对象

未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1日0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21日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符合免考的本科专业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

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项目1、2、3为必需提交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A4格式);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背面)一式两份(A4格式)(身份证原件交验后退回);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2.7×3.7cm)彩色相片四张,必须要同底。其中两张分别贴在申请表内,其余两张相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后6位数字(注:为免污染其他相片,请勿使用圆珠笔或墨水笔写,相片大小要严格按照2.7×3.7cm,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4.符合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条件人员,除提交上述三项资料外,还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A4格式)。非免考人员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为节省纸张,学历证书可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在岗专(兼)职统计从?等嗽薄V氐闶?2012年前获得统计从业资格且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其他需要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2014年的培训内容为《统计热点问题解读》

  (三)培训方式与结业考试

培训形式以面授为主,个人自学为辅,每门课程面授时间不少于32课时。

(四)本项工作于2014年831完成。

 

各镇(街道)培训联系电话:

1.桂城职业技术学校        86333661

  2.九江成人学校            86559581

    九江镇统计信息中心      86510360

3.西樵成人学校            86887466

西樵镇统计信息中心      86827718

4.丹灶镇统计信息中心      85413619、85440022

5.狮山成校                86681289

    6.大沥镇(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85525575、85502905

7.里水镇统计信息中心      85662225

里水镇总商会            85636102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2007年版).doc

附件3: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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