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小甜甜)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5-20 16:41:23

     被处罚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小甜甜服装制衣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54BGRR6J,地址: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26号1栋3楼,邮编:528200。本局依法办理“4.20”桂城小甜甜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案。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南海)应急告〔2022〕186号。

上述执法文书主要内容:

2022年4月20日,南海区桂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26号1栋3楼的佛山市南海区小甜甜服装制衣厂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你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佛山市南海区小甜甜服装制衣厂成立于2020年2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54BGRR6J;经营者是陈志;企业类型是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26号1栋3楼;经营范围:纺织服装、服饰业。证实,主体合法有效。证据二:《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份、佛山市南海区小甜甜服装制衣厂经营者陈志、杂工及安全管理人员陈友如《询问笔录》各一份,证实,你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 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案企业规模、缺少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数 量等情节,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故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 项制度的;”的规定,拟对你厂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南海区应急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或5日内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建委大楼六楼联系人:黎耀开

联系电话:86768393

邮政编码:528200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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