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公告(佛山市南海区正鼎鞋材厂)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20 09:35:15

  被处罚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正鼎鞋材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4WC8BQ3E。本局依法办理“6.1”桂城正鼎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现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南)应急执行催告〔2022〕311号。

  上述执法文书主要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正鼎鞋材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4WC8BQ3E):  

  本机关2022年9月1日对你(单位)作出的(南海)应急罚〔2022〕5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履行,你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依法把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加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合计: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缴至《南海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所列的银行。

  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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