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唐浩新)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4-21 19:29:59

  被处罚人:唐浩新,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73年1月24日,住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唐边中三村一巷19号,身份证号码:4406821973*******1。我局依法对你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南海)应急告〔2023〕147号。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南海)应急告〔2023〕147号(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8633214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一路7号3栋。

  附件:(南海)应急告〔2023〕147 号.pdf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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