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公告(徐秋雄)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0-08 10:34:51

  被处罚人:徐秋雄,男,汉族,1980年8月1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农徐边村二巷6号,公民身份号码:4406**********541X。我局依法对你单位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南)应急执行催告〔2023〕5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南)应急执行催告〔2023〕5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何鑫 谢焕声  联系电话:0757-85433179 邮政编码:528216。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3号

  

  附件:(南)应急执行催告〔2023〕5 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pdf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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