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对工商业等用户用气场所开展全面排查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6-27 08:42:03
  

      6月23日,佛山市南海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海将以最坚决态度,最迅速行动、最有力举措对南海区工商业燃气用户用气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对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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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突出排查重点,有效开展用气隐患排查工作,要针对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检查:

(一)排查是否使用老化、龟裂的橡胶软管,软管是否超过两米,是否存在胶管穿墙不加套管,是否存在连接胶管使用三叉等不规范使用隐患。

(二)排查是否违规使用可调节式的调压阀。

(三)排查是否未按《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已安装的报警器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的,是否有报警切断装置,是否存在只安装无有效通电,是否存在安装高度或者位置不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报警器未进行年检等。

(四)排查炉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炉具超出八年的使用判废年限等。

(五)排查瓶组间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设立独立的房间,是否有对压力表进行年检,是否存在管道锈蚀等。

(六)排查用气场所应急救援措施、消防隐患等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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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在2023年7月1日前,工商业用户用气场所仍未完成隐患整改的,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有关规定予以停止供气,并将相关停气名单档案报属地镇(街道)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在用气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应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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