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1-19 09:09:17

  南建安监〔2021〕41号


各监督室,各有关单位:

  进入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容易引发各种火灾事故,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区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攻坚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加强秋冬季干燥天气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排查,做好防火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科学管控风险,确保安全防范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佛建发〔2021〕246号)、《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等文件要求,我站结合工作实际,计划开展在建工程火灾防控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参建企业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要求落实措施,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思,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

   二、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30日

  (二)检查范围:我区在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组织架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工作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站黎俭浦站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宇鸿、马健生、吕耀森、罗耀谦等站领导担任,各监督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四)检查安排:

  1.企业自查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1日)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闭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关检查资料留置工地备查。

  2.监督检查阶段(11月22日至11月26日)

  各监督室要结合日常监督巡查,加强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将检查情况填写附件1后将复印件发至技术室进行汇总。

  3.总结阶段(11月27日至11月30日)

  各监督室应对专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总结,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将总结交技术室汇总整理后,发至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方案编制审批、人员交底教育情况

  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各相关单位要围绕这一主题,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消防安全风险意识”为目标,制订相关的防火技术方案,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认真组织部署实施,切实做好现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二)消防宣传、消防演练情况

  检查施工项目关于消防演练情况,是否编制灭火及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及消防疏散图,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演练应该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工地现场张挂宣传横幅或悬挂消防宣传标语,举办一次消防培训讲座及疏散应急演练。

  (三)现场消防设施布置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施工总平面图布局及按防火技术方案实施,楼层消防立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现场应急照明设施等。检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特别是厨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要重点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并根据各级文件精神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科学管控风险,确保安全防范各项举措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精心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全力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消防事故发生。

  (二)各监督室要提高认识,通力配合,严正执法,要将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及消防宣传月活动精神传达至各工程项目,督促各在建工地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集中力量和时间狠抓消防责任和消防防范措施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如发现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各监督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整理相关检查资料,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应附在整改通知书后一并将复印件交技术室汇总后进行通报。


  正文及附件下载: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建安监〔2021〕41号.doc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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