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2023100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4月至7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文明施工问题突出工地
1.4月25日,检查桂城街道映月五小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发现项目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工地门口有渣土遗撒;工地体育馆基坑泥浆水直排河涌;沉淀池未及时清理,未能有效沉淀泥浆水。
2.4月26日,检查桂城街道华盈大厦,发现其违规向马基涌排放基坑泥浆水。
3.6月27日,轻度污染预警管控期间检查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塱下厂区新建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现场大面积裸土未覆盖防尘网;防尘网规格不达标;雾炮机数量不足;现场喷淋系统部分失效。
4.6月30日,轻度污染预警管控期间检查保利天汇悦府二期8栋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8号楼16层东侧室内施工时未湿法作业或其他抑尘措施,引起高空扬尘,楼道外尘土飞扬。
5.7月4日,检查桂城重点区域佛山天安江泰创投中心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有一台挖掘机(环保编码:X-KEA00348)有冒黑烟现象;部分非工作面渣土没有覆盖防尘网;工地门口未设置挡水坡或截水沟。
6.7月11日,检查保利天珺公馆33-49栋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大面积渣土未覆盖;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时未进行湿法作业;现场有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编码登记;现场施工道路干燥且有积尘,车辆行驶导致可视扬尘。
7.7月11日,检查大沥河东碧桂园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情况,多次被市民投诉;施工现场道路干燥,车辆行驶导致可视扬尘;桩头破碎作业没有采取湿法措施,有可视扬尘;施工现场有部分非工作面渣土没有覆盖防尘网。
8.7月12日,检查佛山黑格智创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场内道路干燥,未保持湿润,积尘严重,车辆通过扬尘滚滚;混凝土搅拌车作业时未采取抑尘措施,施工时尘土飞扬;未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上述8个项目的监理单位存在对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差、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的相关问题,未按要求落实监理职责。
(二)文明施工管理优秀工地
2023年第二季度佛山市城市管理考评明检考核必检点工地东建映月湖壹号项目,按照城市管理考核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展示了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成效,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市明检考核。
2023年上半年文明施工管理优秀的项目有聚豪荟悦广场、德高信易联金融广场、河村石荣高新科技园-车间A,上述3个项目在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方面表现优秀,能全面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措施。
二、处理措施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8个文明施工问题突出工地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企业诚信扣分处理(详见附件1)。
为鼓励先进,促进各企业积极创新争优,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势头,对上述4个文明施工管理优秀工地进行全区通报表扬,同时在佛山市诚信系统进行诚信加分奖励(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工地现场必须做到百分百围蔽;围挡下部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上部设置喷淋系统。非施工作业区域的裸土、砂石百分百覆盖。作业区域须洒水保湿,防止扬尘。主要车行通道须硬底化,未能硬底化的须洒水保湿;加强车行通道的洒水降尘措施。对出场车辆须对车轮、车身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长期闲置的地块须进行绿化。严控现场切割作业,因工艺等特殊情况需现场切割作业的,必须在指定的相对封闭的加工区间进行切割,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墙体开槽及石材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湿法作业,切实做好高空扬尘防控工作。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发票单据;建立油品进场检测验收制度,确保进场油品符合环保要求;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附件:1.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2.建筑业企业诚信加分一览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施工企业: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区级扣5分;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的,每次扣5分。监理企业: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区级扣5分。
附件2
建筑业企业诚信加分一览表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施工企业: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7分;监理企业: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