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海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拟认定公示(第四批)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7-20 18:47:50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佛山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佛府办〔2022〕13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认定项目进行审查。下列项目已通过部门联审,拟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实施主体

经营情况

建筑类型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间数(间)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南村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项目

九江镇九江大道镇南段西侧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南村镇南经济联合社

新建

宿舍型

36803.2

928

合计

36803.2

928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签署真实姓名。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公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通讯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监督电话:86220039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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