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生产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7-20 18:47:46

  南建安监〔2023〕27号

各监督室,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和区各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可控,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今年上半年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整治情况,我站决定组织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生产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

  二、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7月24日至28日 

  (二)检查范围:我站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在建项目。

  (三)组织架构为加强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工作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站曾健站长担任,副组长由包啸江、黄成国、马健生、吕耀森、罗耀谦等站领导担任,各监督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四)检查安排

  1.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本次专项检查内容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详见附件1、附件2),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自纠台账,留工地备查。

  2.各监督组要按要求督促辖区内在监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于7月24日至7月28日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本次专项检查(详见附件1、附件2),每个监督组每天至少检查一个存在危大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的项目,优先安排正在进行超危大工程施工和隐患较为突出的项目进行检查。各监督组需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台账和相关信息的统计登记(详见附件3),于8月4日下班前将相关检查表格和检查台账报送至技术室汇总。

  三、检查内容

  (一)危大工程管理程序

  检查危大工程是否严格贯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重点检查以下措施:

  1.对不同环境条件、施工工序和工法的主要风险提前进行预判和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

  2.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加强交底、检测、监测以及验收等工作;

  3.对危大工程等重大风险源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建立管控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

  4.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实行有限空间、危大工程施工主动报告制度,相关的主动报告文件和手续是否齐全。

  (二)深基坑工程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抽查基坑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

  2.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禁止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确需搭设或堆载的,须取得书面设计文件;

  3.深基坑第三方监测单位情况。第三方监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格,是否按要求将监测数据录入佛山市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信息系统。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时是否上报工程监管部门,是否组织参建各方及论证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形成书面记录,是否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抽查相关单位的施工监测、安全巡查、旁站监理等履行主体责任的记录。

  (三)脚手架工程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脚手架基础的地基垫层、架体与结构物的连接、转角及门洞部位是否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

  2.脚手悬挑部位是否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

  3.脚手架水平及外立面防护是否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

  4.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构件及安全网等的复检报告情况。

  (四)模板支撑工程

  模板工程企业和项目要落实“五个必须”(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编制人是否为相关专业人员,方案是否依据规范标准编制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或是论证。方案审批人是否为企业技术负责人;论证后修改的方案是否再次审批;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是否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接受交底人是否为班组全员并签名留证;

  4.是否按专项方案施工。是否按照方案流程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出现方案和实际不符的“两张皮”现象;

  5.是否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进入下道工序。参加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是否量化,验收签名等是否记录在档;

  6.支撑材料(杆件、扣配件)质量是否合格,间距及部距是否过大;

  7.纵横向水平杆和剪刀撑是否符合规范;

  8.底部基础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铺垫,悬挑部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五)起重机械安装及拆卸工程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含拆卸)告知、使用登记是否按规定执行;

  2.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是否与安拆单位按规定落实技术交底;

  4.安装拆卸过程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及作业规程实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

  (六)高处作业工程

  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五个必须”措施:

  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建筑架子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实施作业审批。高处作业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

  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施工现场“四口及五临边”以及需按规范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等不承重物高处作业前,必须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等工程措施;

  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高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定、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七)有限空间作业

  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

  1.是否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是否有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是否有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

  3.是否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

  4.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是否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

  5.是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

  6.是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

  7.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我站在建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提前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各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监督室要通力配合,增强主动发现问题和严格执法的意愿,督促各工程项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危大工程安全保障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如发现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检查表

  2.南海区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3.检查工作台账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生产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建安监〔2023〕27号.docx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生产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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