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消防验收项目造价专项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7-28 17:58:52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落实项目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及消防验收手续,规范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执业人员行业活动,我局拟于8月开展2023年上半年施工许可限额以下且已申报消防验收项目专项审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工程指: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并在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申报消防验收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方式

  本次抽查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被检项目,通过第三方专业力量对被检项目造价进行审查。

  三、工作流程

  (一)全面梳理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申报消防验收,且属于限额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通过随机抽查确定本次被检项目,装修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含3000平方米)抽查比例为5%;装修面积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的为必检项目。

  (二)被检项目应及时提供造价文件及相关造价核查资料,由第三方单位对被检项目的造价合理性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表(详见附件2),必要时可对被检项目现场进行核验。

  四、检查依据

  (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佛山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五)在本省、市发布的有关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被检项目及拟聘请的第三方专业力量在检查前对外公示,被检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

  (二)检查结果将在检查结束后在我局网站进行通报,若发现造价文件涉嫌造假,我局将依照职能处置。

 

附件1:2023年1-6月500平方以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消防验收项目信息汇总.xls

附件2:施工许可限额以下项目造价检查表.doc

附件3:被检项目清单.xls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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