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节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0:24:28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市政管理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佛安办〔2024〕17号)、《佛山市住建系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行动工作方案》(佛建〔2024〕5号)、《佛山市水务领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佛市水利函〔2024〕14号)、《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安办〔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六个一”(即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参建人员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求,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抓早、抓细、抓实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施工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复工。

  (一)迅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各工地建设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牵头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要明确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主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监等相关人员按相关规定要求到岗履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相关规定,特别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配备规定和施工需要,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认真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施工单位要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确保方案能够有效指导复工复产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

  (三)认真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施工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工地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启动应急机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全区在建工地安全、平稳地度过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段。

  (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各工地建设单位要牵头施工、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交底大会,向所有参建人员强调当前安全形势的紧迫性、规范操作的重要性以及安全生产过程中要重点注意的部位或工序。在各工序施工前,要严格做好具体岗位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南海区住建水务系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参建人员进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完成《2024年安全复工复产第一课》等线上培训课程。完成培训的项目,应按照上述《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提供的模板,做好企业培训建档工作,培训档案留置项目备查。

  (六)全面开展复工前安全检查。各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尤其要注意危大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及起重机械设备等环节,自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实施。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形成台账,安排专人跟踪负责,落实安全隐患发现、整改闭环处理。

  二、严格实施复工审查工作

  (一)各工程项目复工工作上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具体做法:1.建设、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单位在《在建工程节后复工报审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后(详见附件1),向工程所属监督机构提交复工申请;2.工程监督机构对监管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进行现场复查;3.工程监督机构安全监督员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现场进行面对面复工复产安全宣教(宣教提纲详见附件3),并拍照存档备查。完成以上工作,确认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后方可批准复工。

  (二)2月20日起,各工程监督机构要每天线上更新《南海区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表》(详见附件2),填报网址将在工作群另行通知(区管工地由区监督站负责,镇管工地由各镇(街道)城建办负责)。

  我局将对复工复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查各项目责任主体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落实情况,检查发现违反复工复产规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将处罚信息公开。对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一经发现,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在建工程节后复工报审表.doc

附件2:南海区2023年春节节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表.xlsx

附件3: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宣教提纲拟稿(供参考).docx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李伟煊,联系电话:8633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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