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住建水务系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2 10:26:23

  南建水函〔2024〕3号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局各有关股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筑业协会,区物业管理协会,区房地产协会,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各燃气经营企业、供水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我局制定了《南海区住建水务系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2月22日

  南海区住建水务系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

  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我区住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建系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2024〕5号)、《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务领域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14号)、《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安办〔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住建水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节后复工复产“三个一”、高危行业“六个一”安全措施(详见附件1),使每位员工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确保从业人员全员教育培训到位,严禁盲目复工复产,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安全培训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模板详见附件2)。指引全区住建水务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好各类培训资料,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学习教育形式开展线下自主培训。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开展节后复产培训和三级(公司级、项目级、施工班组级或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只顾复工、不顾安全的错误认识,坚决杜绝仓促上阵、盲目指挥的错误行为,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能复工复产。

  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重点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等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开展针对性培训教育,确保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抓好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岗前培训,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燃气经营企业要以复产培训为契机,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城镇燃气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春节后复工培训,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严禁作业,同时加强设施运行安全状况的检查,确保设施使用安全。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技能,减少物业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以及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全年安全形式良好开局。

  四、培训对象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对象包括全区住建水务系统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二)培训形式。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培训。

  1.关注“佛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点击最右边位置“查找服务”,然后再点击“线上培训”,通过电脑、手机等媒介学习《2024年安全复工复产第一课》,完成必修课程学习,获取学习凭证。

  2.扫描二维码学习工伤预防培训课程(详见附件3),完成必修课程学习,获取学习凭证。

  3.登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系统(https://fsdsjfxykshxt.fszj.foshan.gov.cn/),点击教育培训选取课程观看,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课程观看。

  4.我局将根据春节后复工情况,组织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分批次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全覆盖培训,具体内容将另行通知。

  5.企业应自行组织全体员工利用好各类培训资料,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学习教育形式开展线下自主培训。

  五、工作要求

  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强化春季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24年我区住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一)落实节后复产复工方案通知全覆盖。各监管部门要迅速转发此节后复工复产方案至辖区内企业,全面宣传、发动,确保本方案覆盖传达到辖区内企业。

  (二)落实企业培训建档全覆盖。各监管部门要在做好自身培训档案的建档管理的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模板详见附件2),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建档工作的检查、抽查。要把安全培训工作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日常检查和执法监察内容,逐步健全企业培训建档工作,不断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工作。

  (三)加强执法检查。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对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未落实好节后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企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无证或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

  我局结合施工安全飞行检查等行动适时进行督查,将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企业予以通报。同时我局将对未按规定开展复产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严肃追究责任。

  (四)落实宣传全覆盖。各监管部门可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及官微、官网扩大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入安责险承保保险机构等主体参与节后复产培训,为全区安全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工作要求

  各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本部门行动工作进展、工作亮点、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区局汇总上报。信息报送要求如下:

  (一)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工作联系人报名表(详见附件4)至我局各对应股室,局各有关股室工作联系人报送至局质安股,以便工作协调联系。

  (二)于2023年3月8日下午下班前收集报送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台账、培训总结及培训统计情况(详见附件5)至我局各对应股室,局各股室报送至局质安股汇总。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罗婉琳,86339616;燃气发展和监管股:罗金辉,81213142;水利规划建设股:罗志江,86226113;排水管理股:王志文,86395652;水资源管理股:罗洪敏,13590625857;水利工程管理股:潘永昌,86393791;物业管理股:叶昊炫,86289776;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梁业燊,86260250)

 


附件1:节后复工复产“三个一”、高危行业“六个一”安全措施.doc

附件2: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专题培训班台账模板.wps

附件3:工伤预防培训课程二维码.doc

附件4:2024年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工作联系人报名表.docx

附件5:2024年全区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情况统计汇总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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