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复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3 08:48:22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建〔2021〕31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方案〉的通知》(南建水〔2020〕72号)等有关要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每次发放租赁补贴前,应当对补贴对象的住房、车辆、社会保险、租赁合同等情况再次审核,保障对象应按要求提交资料并配合审查工作。

  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复查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或到我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股反映。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地址:南海区天佑三路1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757-86283736,联系邮箱:jsj_yhw@nanhai.gov.cn)。

 

2023年第四季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复查结果.xls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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