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全面摸排建筑节能改造更新供需两端信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17 11:54: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推动南海区建筑用能设备和建筑围护结构更新改造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要求,有序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我局决定对建筑节能改造更新“供需”两端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4年4月18日—4月30日完成摸排和数据报送。

  (二)2024年4月23日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二、摸排内容

  (一)摸排对象。建筑节能改造更新“供需”两端包括建筑节能设备和建筑围护结构构件供应商、有节能改造意愿的既有建筑产权人、物业管理方和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摸排建筑类型,包括既有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本次摸排的建筑类型分为八大类,包括商品住宅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文化教育建筑、交通枢纽类建筑。

  (三)需求端摸排内容。本次摸排的内容为建筑用能设备和建筑围护结构使用情况,包括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如为2023年1月以来完成更新、正在更新和有更新计划的既有建筑也请按照附件内容填报。

  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有涉及上述摸排内容的,也需填报。

  (四)供应端摸排内容。有意向为南海区建筑节能改造供应设备、围护结构构件的供应商,如空调主机、热水系统主机、风机、水泵、外墙(屋面)隔热材料、幕墙、外窗、照明灯具及建筑能源管理服务等供应商。

  三、工作安排

  (一)区国资局负责摸排监管企业所有的写字楼、商场、宾馆饭店等建筑类物业。

  (二)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分别负责摸排既有医疗卫生建筑、学校建筑、文体类建筑、交通枢纽类建筑。

  (三)各镇(街道)负责摸排辖区内既有产业园区建筑、写字楼、商场、宾馆饭店等建筑。

  (四)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含下属部门和企业)负责摸排各自所在的既有办公建筑。

  (五)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股负责摸排既有幕墙使用情况。

  (六)局物业管理股负责组织物业企业摸排管理的物业。

  (七)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负责摸排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八)有意向为建筑节能改造供应设备、围护结构构件的供应商在2024年4月30日上午下班前填报附件1。

  (九)请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有关企业填报的相关资料,并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nhzjza@163.com。

  (十)本次摸排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建科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咨询省建科院。

  四、其他要求

  (一)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本次摸排工作是为下一步具体实施提供重要基础数据,请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好本单位、下属部门和企业的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跟进。

  (二)请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回执(详见附件3)报送至上述电子邮箱。

  (三)我局将适时组织建筑节能改造更新供需两端宣贯对接交流会。

  (四)工作中如有问题可直接与省建科院联系。

 

附件1:南海区建筑用能设备和建筑围护结构构件供应商信息填报二维码.doc

附件2:南海区建筑用能设备和建筑维护结构更新改造情况(计划)摸排表.xls

附件3: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doc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张志明,联系电话:86286071;技术支持联系人丁军,联系电话:17620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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