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开展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的通知

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0-15 16:16:00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普通门诊的最新文件要求,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普通门诊政策并计划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由于涉及政策调整,现决定停止办理原定于 10 月-12 月开展的职工身份参保人 2022 年度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届时将根据新的普通门诊政策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