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外送基本医疗部分检验检查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桂城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2-29 09:55:49

项目概况

2021年外送基本医疗部分检验检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0(NH01)XZ0098

项目名称:2021年外送基本医疗部分检验检查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外送基本医疗部分检验检查服务

2.标的数量: 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文件编号:FS2020(NH01)XZ0098  

(2)品目类别:其他服务

(3)项目内容:

包组

服务区域

服务期限

采购额度

(人民币:元)

1

石肯、叠滘、育桂、南桂、万馨、雷岗、东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桂城防保站

自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或达到采购额度后止

1,250,000.00

2

平洲、平东、平南、平西、三山、工业园、林岳、平胜、文翰、夏教、夏南二、夏北及平洲防保站

自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或达到采购额度后止

3,750,000.00

注:(1)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投标人可就任何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同一包组不得分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包组的先后顺序评审,为保证服务质量,每名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组,如已成为前序包组的中标候选单位则不再参与后序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兼投不兼中。

(2)投标人对于所有包组的投标价格不能超过相应包组的采购额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或达到采购额度后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申请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2019年度经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申请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申请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及声明)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及声明)证明材料为准。

5)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界面的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上述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如与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申请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申请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3.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5.供应商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审核资料,然后到银行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②收款人账号:7443400182600049783(仅用于收费招标文件文本费)

③收款人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FS2020(NH01)XZ0098

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及纸质招标文件。有需要的供应商须在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招标文件购买发票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也可在开标时领取。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二梧桐街

联系方式:0757-86716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

电话:020-83172166-821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29日

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外送基本医疗部分检验检查服务.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招标代理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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