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淳荣(身份证号码:***,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东群星村联和队999号),因你于2021年11月至今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东联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地段的土地用作建设住宅,本机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的规定,于2023年10月24日对你作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南)江综执城建(罚)罚字C079号),已于2023 年12月12日公告送达你,要求你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东村联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上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物,立即恢复土地原状,不得建设;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东村联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强制执行催告书》(〔2023〕(南)江综执城建(罚)催字C001号)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强制执行催告书》(〔2023〕(南)江综执城建(罚)催字C001号);
联系人: 文煜
联系电话: 0757-86512981
单位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北新路5号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