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18〕9号关于印发《九江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九江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2-09 10:04:00

主动公开


机关各办(局),各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将《九江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九江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36号)和《佛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方案》(佛府办函〔2015〕537号)及《佛山市南海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方案》(南府办函〔2016〕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贯彻国办发〔2014〕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府、生产经营者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共同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合力。遵循“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企业建立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通过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工作,运用财政补助,收集处理镇内散养场、突发动物疫情以及乱抛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建成完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二、工作职责分工
    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执行落实职责工作,积极配合联动,形成共同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合力。
    镇农林渔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牵头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负责对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加强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对无害化处理进行技术指导,按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做好项目年度预算编报工作。
    镇财政局:负责认真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扶持政策,按预算及时安排资金。
    镇环境保护办:负责强化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做好相应项目建设的环评审批工作。
    镇市政管理办:负责配合收集城镇道路以及公共场所的死亡动物尸体,收集清理的死亡动物运往镇级病死畜禽尸体收集处理点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严厉打击将病死禽畜作为食品销售、使用病死畜禽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九江水务管理所:负责加强对河道的监管,明确行政区域内河道水域监管责任人及职责,做好河道的死亡畜禽尸体收集工作。
    九江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犯罪行为。
    九江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监督农贸市场设立死亡畜禽尸体隔离收集点,督促市场方做好畜禽尸体收集,运往镇级病死畜禽尸体收集处理点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畜禽养殖场,建有独立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可就地自行处理畜禽尸体,无建造无害化处理设施的须与镇农业部门签订协议书,自行收集畜禽尸体并送往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
    (二)河道水域,由水务部门组织对河道死亡畜禽尸体的收集工作并送往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
    (三)农贸市场,由市场开办方设立死亡畜禽尸体隔离收集点,自行收集死亡畜禽尸体并送往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
    (四)城镇道路及公共场所,由市政部门进行收集清理死亡动物尸体并运往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
    (五)农村公共地方,属地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死亡畜禽尸体的清理收集工作,并运往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
    (六)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要按照规定手续做好对各养殖场(单位)运来的畜禽尸体的接收工作,并及时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镇动物检疫人员要按照要求监督无害化处理操作人员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并督促其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
    (七)收集好的死亡畜禽尸体应要当天实施无害化处理,尸体的包装、收集及运输应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按农医发〔2013〕34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财政补助措施
    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点依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无害化处理车间来运行,我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开办企业负责运营对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的日常工作,其日常处理费用由镇每年根据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量按6000元/吨(含区拨3000元/吨财政补助)实施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协调联动
    镇农林渔业局要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角色,安排专人密切跟进好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之间和村居委会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成效。
    (二)提高意识,加大巡查
    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检查力度,严肃处理抛弃、贩卖、屠宰病死畜禽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鱼塘田基散养禽只的巡查力度,及时处理乱抛乱弃的死亡禽只尸体。
    (三)发动群众,加强宣传
    加大对养殖户的宣传力度,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增强法制、环保意识。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病死畜禽的危害及其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积极宣传违法典型案例查处情况,不断提高群众守法意识,营造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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