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ZJ2020009
主动公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文件
樵府办〔2020〕18号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
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20年生猪
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农业农村办反映(联系电话:86886868)。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2020年生猪稳
产保供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菜篮子”工程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的工作目标,规范和加强我镇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佛山市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19〕406号)《南海区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安排
设立西樵镇生猪稳产保供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对2020年西樵镇内符合条件的规模化猪场发展生猪生产进行奖励并对场地改造、设施建设、设备投入进行补助。奖补资金由镇财政全额支付,奖补资金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并按计划拨付。
二、奖补原则
实行先申请后奖补原则。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要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提出养殖项目申请,申报生猪出栏计划任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生猪出栏和对场地改造、设施建设的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三、奖补对象和标准
(一)奖补对象
西樵镇内2020年生猪出栏数500头以上(生猪出栏数指育肥出售进入屠宰环节的头数,不包括“乳猪”)、位于非畜禽养殖禁养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污染治理设施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猪养殖场。养殖户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养殖项目,未申报的不予奖补。
(二)奖补标准
1.生猪出栏奖励。2020年生猪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按300元/头的标准给予生产奖励。生猪出栏量以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统计依据。全镇累计奖励不超过3万头共900万元,获得生猪出栏奖励的企业,所出栏的生猪要优先供应西樵市场。
2.生产设施建设补助。对2020年底前完成新建、改建、扩建,本年度出栏生猪500头以上且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猪场,按照场地改造、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50%进行一次性补助,每个养殖场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助金额以工程结算为准。养殖场非政策因素不得改建作其他用途。
补助范围:①生物防控体系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辆洗消中心、转猪台、烘干房、人员隔离缓冲区、人员更衣淋浴消毒间、物资消毒间、消毒池、物理隔离带。②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畜禽粪污收集设施、贮存设施、沼气工程设施、氧化塘、粪便堆(沤)肥设施、运输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污水处理设施。③养殖环境控制设施,建设内容包括通风系统、温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④智能生产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动化投料系统、自动化饮水系统、个体身份识别系统、精准管理系统。⑤栏舍建设、场地改造等设施建设。
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可同时享受以上二项奖补政策。
四、资金申请与拨付
(一)提交的材料
1.《规模化猪场稳产保供资金申请表》;
2.规模化猪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规模化猪场生猪出栏量证明材料;
4.规模化猪场建设或改造方案和项目建设合同等工程投资证明;
5.规模化猪场污染治理设施照片;
6.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照片;
7.规模化猪场建设或设施改造前后照片(申请生产设施建设补助需提供);
(二)申请程序
1.养殖项目申请。符合奖补条件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于本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后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提出养殖项目申请,申报生猪出栏计划任务。
2.资金申请。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完成后,符合奖补条件的猪场于2021年2月底前把资金申请材料报镇农村农村办公室出具意见。
(三)资金拨付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按照设定的奖励标准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在西樵镇政府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向镇财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将奖补资金划拨给养殖企业(养殖场)。
五、职责分工及资金管理
(一)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核实规模化猪场的生猪出栏量,审核申请材料,将奖补资金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做好奖补资金的拨付申请、资金清算和监督检查。
2.财政办公室:根据政府批复安排财政奖补资金,根据单位申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划拨奖补资金,配合农业农村办公室做好奖补资金监督检查。
(二)资金管理
1.奖补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使用。
2.奖补资金专项用于规模化猪场生猪生产,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3.奖补资金要通过直接划账方式拨付到与申请人对应的银行账户,不得委托发放。
4.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个人或企业,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责令其将已收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申报主体为西樵镇内2020年生猪出栏数500头以上(生猪出栏数指育肥出售进入屠宰环节的头数,不包括“乳猪”)、位于非畜禽养殖禁养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污染治理设施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猪养殖场。
2.奖补资金待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完成后,符合奖补条件的猪场于2021年2月底前把资金申请材料报镇农村农村办公室出具意见。
3.申报材料报送到西樵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人:任志腾,联系电话:86886868。
4.本办法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解释。
5.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西樵镇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出栏任务申报表
2.西樵镇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出栏任务奖补资金申请表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1
西樵镇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出栏任务申报表
申报个人/企业(签章):
申报日期:
附件2
西樵镇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出栏任务奖补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