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南海区会展业发展,提升我区会展业态——《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会展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区经济促进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6-08 16:00:15

  一、出台背景

  会展业是会议业和展览业,节事活动,奖励旅游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影响面广,关联度高。会展经济逐步发展成为新的增长点,而且会展业是发展潜力大的行业之一。

  2020年为充分发挥财政等政策措施的激励引导作用,配合“十四五”工作的开展,随着樵山文化中心的建成及南海国际会展中心的动工,南海会展业将会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在佛山市南海区(下称我区)进行会展场馆建设、运营、会展举办及组织且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单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贴,其中包括专业会展场馆和线上会展平台建设的奖励、举办奖励的补贴、知名会展企业的招商奖励及对会展工作组织方给予相关补贴。

  三、政策特点

  经对比,本办法主要体现为全面性、时代性、力度性及专业性。具体为以下几点:

  (一)涵盖面较周边地区广

  本办法涉及专业会展场馆的建设补贴。基于南海区会展业基础设施尚存提升空间,会展业气氛浓度较弱,会展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我区会展业态的提升,故相比其他会展业成熟的地区,我区增加专业会展场馆、线上会展平台的建设奖励,最高分别奖励3000万和100万。

  (二)补贴内容紧贴社会现状

  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我国大型的展会如广交会、中国农产品展会均改为线上会展形式,线上会展乃日后会展业发展的新形态,我区作为会展业的新兵,也应紧贴社会现状,力争品尝会展业的“头啖汤”,竞争发展线上会展业,故我区增设线上会展平台建设、招商及参展补贴,最高奖励为100万。

  (三)奖励力度大

  本办法奖励力度大、奖励门槛低,有利于我区会展业的蓬勃发展。如针对办展类奖补,其他区域均补贴会展租金,南海区以展览面积及参展商家数作为补贴依据。以相同面积举例,展览面积10000平方米、展期三天的展会计算,相应补贴金额分别为:广州补贴13.5万元,深圳无补贴,顺德补贴27万元,南海区内企业补贴50万元,区外企业补贴40万元,相比周边地区补贴金额超45%以上,并考虑我区会展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知名度低、推广费用高,因此补贴力度相对较大且给予“一事一议”奖补。

  四、政策内容

  扶持办法共六章,第一章和第六章分别为总则和附则,其中第二章至第五章为具体扶持奖补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建设专业会展场馆及会展平台

  1、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区投资建设专业会展场馆,建设会展场馆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含)的专业会展场馆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5000万元(含)以上,对场馆建设主体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金额(以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的10%进行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支持区内行业协会组织建设网上会展平台,对经评定主要用于促进我区相关行业内企业营销推广,集会展在线市场信息、在线企业展示、在线客户撮合、在线大数据挖掘及在线客户洽谈等功能的专业网上会展平台建设主体(按申报顺序,每个行业限一家),按照平台建设投入资金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符合要求的专业会展场馆及网上会展平台须通过验收后90天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及材料。

  (二)鼓励举办高质量展会

  1、对在我区举办专业展览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含)以上、参展企业达100家(含)以上且展期不低于3天且的专业展览会,每举办一次给予举办单位20万元补贴;展览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含)以上、参展企业达到200家(含)以上且展期不低于3天的专业展览会,每举办一次给予举办单位50万元补贴;展览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含)以上、参展企业达到300家(含)以上且展期不低于3天的专业展览会,每举办一次给予举办单位90万元补贴。每个单位每年补贴费用不超过150万元。

  2、区外会展企业在我区举办专业展览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含)以上、参展企业达100家(含)以上且展期不低于3天且的专业展览会,每举办一次给予举办单位15万元补贴;展览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含)以上、参展企业达200家(含)以上且展期不低于3天的专业展览会,每举办一次给予举办单位40万元补贴;展览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含)以上、参展企业达到300家(含)以上且展期不低于3天的专业展览会,每举办一次给予举办单位80万元补贴。每个单位每年补贴费用不超过120万元。

  3、鼓励区内企业参加区内网上会展平台上举办的专业展览,对全程完整参加一次网上专业展览的企业,每参加一次给予参加企业补贴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限补一次)。

  (三)提升会展运营管理水平

  1、对成功举办5次以上大型展会且次均主办(承办)展览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并在我区实缴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的国内外知名会展主办企业,进驻我区后一年内在我区举办一场(含)以上展览面积超5000平方米(含),展期2天(含)以上的专业展览活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

  2、对成功举办过1次以上大型网上专业展览(参加企业在200家以上)的专业网上会展平台运营企业,进驻我区后一年内举办一场(含)以上网上专业展览活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3、对取得UFI(国际展览联盟)认证的会展和ICCA(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认证的国际会议,给予获得认证的会展和国际会议举办企业一次性补贴50万元。

  (四)激励组织参加展览活动

  1、对组织企业、机构参加由区级以上政府或部门主导的展览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展期为2天(含)以上专业展览会的企业、行业协会、机构等单位,每家参展企业展览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的,按照每组织1家参展企业1500元标准给予组织方补贴,每个组织方单个专业展会补贴金额不超15万元。

  2、对组织专业观众或卖家参加由区级以上政府或部门主导的、在我区举办的专业展览会的企业、行业协会、机构等进行补贴。其中:组织专业观众或买家人数达500(含)-1000人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1000(含)-2000人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2000(含)-3000人的,一次性补贴8万元;3000(含)-4000人的,一次性补贴11万元;组织专业买家人数超过5000(含)人的,一次性补贴14万元。

  五、补充内容

  (一)本办法所指专业会展场馆为2018年至办法实施期内竣工的会展场馆。

  (二)本办法所述企业所属镇(街道)经促(招商)部门为企业所属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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