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9-11 18:00:10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佛山市南海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加快我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培育我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二、政策制定依据
    1.广东省数字经济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
    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126号)
   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制造业“数字领航”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27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说明政策出台的背景、出台的依据、扶持的对象;第二部分从基础设施建设、点线面转型示范、中小微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十项扶持方向、扶持对象和扶持标准;第三部分阐明了本办法区镇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出资比例、政策有效期、法律责任等。
   四、政策条文解释
   各扶持方向项目扶持标准如下:
   第三条 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我区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节点服务商开展标识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使用智能算力,开展人工智能算法开发、训练、推理及应用。对于牵头或参与过国家标识重点项目,推动我区三个及以上优势行业且不少于200家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提供标识解析服务并具有典型应用案例的标识服务商或为我区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算力服务,应用案例落地成效显著的智能算力服务商,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及人工智能算法应用,年度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企业达到50家以上,所推广标识注册总量达到50万个以上,并且具备3类以上标识创新应用案例的,或年度推广人工智能算法应用企业取得显著成效的,经评估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
   1.解释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作为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工业互联网互联互通的神经中枢,其作用类似于互联网领域的域名解析系统(DNS),通过工业互联网标识赋予每一个产品、零部件、机器设备唯一的“身份证”,实现全网资源的灵活区分和信息管理。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二级节点是面向特定行业或者多个行业提供标识服务的公共节点,既要向上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又要向下为企业分配标识编码及提供标识注册、标识解析、标识数据服务等,同时满足安全性、稳定性和扩展性等方面的要求。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是指利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的跨行业、跨企业、跨平台对异主、异构、异域的数据对象进行协同共享、互联互通的特性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解决自身产业领域的痛点问题或集成创新应用。
   2.扶持对象
   支持我区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节点服务商开展标识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项目适用于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注册登记满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节点服务商。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使用智能算力,开展人工智能算法开发、训练、推理及应用项目适用于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或进驻南海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基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
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及人工智能算法应用适用于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或进驻南海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基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
   第四条 推动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
   鼓励企业以设计工艺一体化、工艺优化、安全生产、绿色低碳、制造智能化、产业链协同、人工智能等为重点,促进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数字化变革激发数据新需求。挖掘一批解决行业共性痛点的数据应用场景,推动数据与行业知识创新融合。每年评选出一批数字化高效赋能场景,每个场景最高奖励20万元。申报场景可参考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1.解释
   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是指面向制造全过程的单个或多个环节,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具备协同和自治特征、具有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详见附件1),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2.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第五条 打造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示范工厂
   鼓励中小微企业围绕设备数字化、生产网络化、服务智能化、新技术融合化等重点环节,制定实施企业级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方案,围绕跨业务数据共享、流程透明、精准预测、管理优化和自主决策等,每年评选出一批示范性数字化工厂,按照投入费用的30%给予奖励,每家工厂最高奖励300万元。
   1.解释
   数字化转型示范工厂:是指制造企业内外部通过对数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构建一个全新的数字化规划、决策、执行智能制造体系,从而实现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在生产、经营、设计、决策、产品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示范作用的企业。
   2.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第六条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或产业链龙头企业或相关社会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将工业互联网数据应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转型经验转化为行业解决方案、产品向行业企业辐射推广,形成行业级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并有效应用于区域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实践。对于区级认定的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每年对集群数字化集群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合格及以上试点集群,给予牵头单位200万元-500万元服务额度。
   1.解释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有条件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或产业链龙头企业或相关社会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开放先进技术、应用场景,将数字化转型经验转化为数字化解决方案、产品向行业企业辐射推广,形成行业级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并有效应用于区域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实践。
   2.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条件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或产业链龙头企业或相关社会机构作为牵头单位。
   第七条 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业园区
   支持加快园区企业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园区内外上下游企业设计、制造、服务高效协同;推动园区内共性设备、物流仓储、集中采购等资源共享。支持围绕经济运行、“双碳”、检验检测、产融合作等共性管理和服务需求,建设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对于区级认定的具有示范效应的试点示范园区入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的,按照园区数字化投入的30%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1.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八条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
   对企业购买使用的“数字化诊断产品”进行质量评价,质量评价合格的,按照诊断服务已支付费用的50%给予该产品应用企业补贴,最高5万元;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照工信部印发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首次开展线下数字化水平评测,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认定等级的,单个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1.解释
   数字化诊断指企业委托外部专家团队对自身战略管控、组织流程、智能运营、商业创新、基础保障等维度的数字化系统应用进行诊断评估,并将诊断结果划分为多个模块及相应具体内容,供企业查看。
   《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的评测指标。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依据企业评测得分,将数字化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20—40分):开展了基础业务流程梳理和数据规范化管理,并进行了信息技术简单应用。二级(40—60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或管理工具实现了单一业务数字化管理。三级(60—80分):应用信息系统及数字化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实现全部主营业务数字化管控。四级(80分以上):利用全业务链数据集成分析,实现数据驱动的业务协同与智能决策。
   2.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第九条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数字化产品单点应用
   鼓励我区企业积极应用资源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供应链协同系统、数据分析系统、人工智能数字产品、数据要素产品等“数字化转型应用产品”。对企业购买使用的“数字化转型应用产品”进行质量评价,质量评价合格的,按照应用产品合同已支付费用的30%给予该产品应用企业补贴,最高20万元。企业应用同一产品,仅补贴首次购买费用。
   1.解释
   “数字化转型应用产品”进行质量评价:南海区经促局每年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应用产品从经营状况、技术实力、服务能力、市场反响等方向进行质量评价,遴选出一批适用于本办法的数字化转型应用产品。
   2.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第十条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数字安全建设
   支持应用工业互联网的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要求,开展自身安全体系建设或安全升级整改,排查检测工业互联网系统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搭建企业安全防护体系,提升企业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感知和防范能力。包括:安全防护实施建设、安全规划、安全咨询、安全管理等。对企业购买使用的“网络安全服务产品”进行质量评价,质量评价合格的,按照产品合同已支付费用的30%给予该产品应用企业补贴,最高20万元。企业应用同一产品,仅补贴首次购买费用。
   1.解释
   “网络安全服务产品”进行质量评价:南海区经促局每年网络安全服务产品从网络安全服务资质等级、技术实力、服务能力、市场反响等方向进行质量评价,遴选出一批适用于本办法的网络安全服务产品产品。
   2.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第十一条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发挥桥梁作用,通过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与案例。积极赋能企业相关人才,每年对数字化转型科普推广、人才培训、企业对接等活动实施入库管理。入库项目通过评价后给予主办单位每年最高20万元奖励。
   1.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相关荣誉,入选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给予奖励100万元;入选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给予奖励200万元;入选国家级跨行业、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奖励300万元;入选国家级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奖励200万元;入选工信部、财政部支持打造“小灯塔”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励200万元。
   1.解释
   企业入选以上国家级荣誉或试点时间需在本政策有效期范围内。
   2.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五、解读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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