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2-04 14:54:37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推动我区商贸连锁企业发展壮大,推动首店引进、总部引进及促消费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稳步提升。按照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等原则对我区促进大型连锁企业发展、支持知名品牌首店引进、鼓励载体和协会引进孵化、商业体改造提升及支持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进行奖励,通过奖励机制引导大型知名连锁企业总部引进、本地连锁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商业体改造提升,引进首店,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以此丰富南海商业业态,推动周边商业繁荣和消费集聚效应,营造南海高品质消费氛围。同时,提升南海与周边地区商业虹吸竞争力,为南海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消费体验,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
    2.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印发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3]27号)
    3.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家电促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61号)
    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促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商务内贸字[2021]13号)
    5.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关于促进稳增长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办字[2023]4号)
    6.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家电促消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内贸函[2023]12号)
    三、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分七部分内容。
    第一章是明确扶持办法制定背景、专项资金安排、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是明确对大型、知名连锁企业在新引入、销售贡献、租金补贴、人才补贴及连锁企业认定、品牌称号认定方面的扶持内容。
    第三章是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南海开设佛山首店及开设免税店的具体扶持内容。
    第四章是鼓励商业载体、协会机构等为我区引进大型连锁企业,支持举办连锁行业参与或组织重要展会和相关交流活动。
    第五章是对支持商业网点(街区)、商业综合体新建、改造、统一结算模式及创优评级的扶持内容。
    第六章是支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的扶持内容。
    第七章是“附则”。明确《扶持办法》的适用企业、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部分名词解释、明令禁止各类恶意骗补行为、执行原则及有效期。
    四、有效期限
    为促进南海商贸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激发南海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的活力和动力,加快培育建设国家消费中心区域,推动消费集聚发展,提质增效,《扶持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实施周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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