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南海拟出台拆旧复垦新政,进一步放宽复垦地类限制

来源:南方日报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04 16:21:56

  9月4日,记者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获悉,《佛山市南海区拆旧复垦(增减挂)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出台,将通过放宽复垦地类限制,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对土地开展生态修复,为推动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创新城乡空间融合发展机制,破解南海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提供政策支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一项将零散、废弃的农村居民点、工矿废弃地等建设用地,通过工程措施拆旧复垦成农用地并形成相应建设用地指标的土地管理政策,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要求,予以腾挪高效再利用。该项政策能够达到土地整理、美化环境,缓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与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工作相互推动,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暂行办法》适用于全区低效、闲置和禁止建设区内的现状建设用地。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该办法将最大程度地放宽复垦地类限制,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均可。

  同时,突破拆旧复垦只能由所有权人实施的限制,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自行复垦、委托复垦、合作复垦等多种方式进行拆旧复垦,并全程打通拆旧复垦省级指标产生通道。

  不仅如此,《暂行办法》允许同一项目拆旧地块产生的挂钩指标,对应多个建新地块,而建新地块可以跨镇街实施。此外,建立拆旧复垦(增减挂)监测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和发布复垦信息,实现供需信息有效对接。

  当前,南海正全力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全面推进拆旧复垦(增减挂)工作,正是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有效路径,解决南海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的有益探索。

  此前,南海在全省率先探索创新地券制度,出台《佛山市南海区地券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将不适合提升改造的区域复垦为耕地,腾出的指标用于适合改造区域的产城建设。

  《暂行办法》继承和延续“地券”制度,可以实现建设用地空间置换。具体来说,通过挖掘、腾挪现有存量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走存量发展之路;通过整合零星分散低效用地,既优化了产业布局、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同时也提升了城市面貌。

  值得一提的是,《暂行办法》规定,南海原则上以“先拆旧后建新”的模式进行拆旧复垦,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先建新后拆旧”模式;需要采用“先建新后拆旧”模式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括建新方案与拆旧方案同时编制,并在2年内完成拆旧复垦任务并通过验收。如无法按时完成复垦或通过验收的项目,暂停用地报批、临时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审批,直至通过验收。

  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拆旧复垦的,应按照不少于项目区涉及总户数的50%进行入户民意调查,并且必须获得80%以上的调查对象同意;申请实施拆旧复垦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社章程经由集体表决同意。

  ■延伸

  《暂行办法》四大亮点

  ①规划引领,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监测

  通过规划引领,指导全区各镇街开展拆旧复垦项目。结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深入挖潜拆旧复垦地块。建立拆旧复垦(增减挂)监测管理系统,将具有复垦潜力的地块、耕作层剥离地块以及指标需求等信息面向全区发布,实现供需信息有效对接。

  ②放宽复垦地类限制,打通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为提高镇街、村集体拆旧复垦积极性和土地利用效率,编制复垦方案时宜因地制宜确定复垦地类。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暂行办法》最大程度将复垦地类放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均可。

  同时,打通建设用地规模调整途径,将原有建设用地规模但难以开发的地块通过拆旧复垦,将规模调整到需求地块。

  ③采用多种合作开发模式,允许指标跨镇街使用

  考虑各镇采用的合作开发模式不同,突破拆旧复垦只能由所有权人实施的限制,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多种形式合作开发,明确了自行复垦、委托复垦、合作复垦等模式。

  全程打通拆旧复垦省级指标产生通道,允许同一项目拆旧地块产生的挂钩指标对应多个建新地块,建新地块可以跨镇街实施。

  ④保障村集体权益,合理制定交易底价

  《暂行办法》明确产生的挂钩指标可以镇内自用、区内镇街协商转让、区内公开交易,目的是释放了指标分配和交易的主动权,大幅提高镇街和村集体的积极性。指标使用时只需要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即可,指标分配、收益分配,是否交易均可自主协商确定。

  复垦地块为集体土地的,由拆旧地块所在镇街与土地权属人协商,以不低于30万元/亩的价格在南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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