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南海出台政策促外贸高质量发展。记者从南海区经促局获悉,为鼓励南海企业积极扩大进口,促进重要装备进口回流,推动外贸实现高质量发展,南海区正式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要支持扩大重要装备进口,对南海企业以一般贸易和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不含旧品)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南海区还支持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对向国家批准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资助,单家企业每年获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扶持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项目,申报重要装备进口项目的企业需要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后需要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如下:
(一)南海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
(二)南海区企业重要装备进口情况表;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四)代理进口重要装备合同和进口重要装备订货合同复 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海关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五)承诺函;
(六)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而申报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也需要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后 需要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如下:
(一)《南海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投保项目明细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 面复印件;
(四)保险单(含续转保险单)及批单等保单文件复印件、 保险费缴费通知书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五)企业委托南海区外贸流通企业代理出口、出口数据 纳入该南海外贸流通企业统计的,需提交委托代理合同、货物 报关单、代理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六)承诺函;
(七)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下为扶持办法原文:
【南方日报记者】李慧君
【通讯员】李伟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