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选档

来源:区地方税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8-04 10:08:37

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选档

 

办理条件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除外)需要以单位为整体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档次一经选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即1月至12月)不得变更。限期内未进行选择的,将视作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自然年度结束前未进行选择的,下一自然年度视为参加与当前自然年度相同的基本医保档次。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报送材料

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档次确定表》一式二份

2. 新办业户基本医疗保险选档告知书一式二份(新登记业户提供)

3. 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三选一)(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提供)

 

◆办理流程

缴费人提供资料——办税服务厅受理——地税部门审核——办税服务厅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所属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12366-2

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携带的相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2、提供的复印件份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注明“此复印件由我单位(或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应由负责人签名确认。

3、相关表格下载:登录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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