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区监察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6-06 11:41:38
  根据区委部署,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2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稳中求进,取得新的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比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漏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推动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高标准推进改革事项存在短板;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决策不科学不严谨,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招标采购不规范,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存在边改边犯、解决问题推进缓慢的情况。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反思、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严肃整改,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四个融入”,推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联系起来,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把握巡察整改要求,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要持续跟踪督办、全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治。对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党组织,要严肃通报批评、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反馈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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