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南海区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为国有和集体农用地流转提供价格参考依据,保障农用地交易双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国有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一、本次公布的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包括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二、本次公布的农用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南海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农用地。
三、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草地、内陆滩涂,共七类;集体农用地基准土地用途划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共四类。
四、本次基准地价成果以级别基准地价为基本表现形式,采用级别基准地价图的形式予以公布。在公布的级别基准地价图中,可根据图件右下方的级别图例匹配对应的地价数据。
五、本次基准地价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判断依据。
六、本次公布的国有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公布实施南海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南国土〔2018〕168号)同时废止。
七、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负责解释和协调解决。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国有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成果汇编应用指南
2、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集体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成果汇编应用指南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