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2018至2019年度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公示(第三批)

来源:区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0-16 09:17:21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和《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佛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镇(街道)审核、区教育局审核和多部门联合审核程序,我区已完成对2018至2019年度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申领生活困难补助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区审核的人员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止。如对人员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南海区教育局或者各镇(街道)教育部门反映。

  受理部门: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6286126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附件:南海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第三批).pdf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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