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佛山市南海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公告

来源:区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2-06 09:54:45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佛山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0年1月4日-5日进行。现将南海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报名审核对象
    1.户籍在佛山市南海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佛山市南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
    3.佛山市南海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居住地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属于南海区户籍但在广州等区外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须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考试。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面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南海区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现场审核前考生必须先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分学段进行,请考生按照分段时间安排前来现场审核。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审核时间12月11日,报考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审核时间12月12日,报考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审核时间12月13日。符合在南海区面试审核且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12月12日完成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地点
    南海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南海艺术高级中学内培训楼二楼研修1室,由长堤东路学校南门进入)
    3.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南海区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12月11日至13日内按照分段时间安排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海区教师进修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1)南海区户籍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③毕业证书。
    (2)南海区居住证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南海区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③毕业证书。
    (3)在南海区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样式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②学历(学位)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7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17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19年12月30日起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5日。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七、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南海区现场审核联系电话:0757-86328700, 0757-86232590

附件:1.广东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docx        

        2.学籍证明(样例).docx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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