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优待证准备工作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南海区已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2年6月开始,桂城街道先行开展,其余镇逐步开展。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21〕67号)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目前,受理申请的对象包括:
(一)广东省户籍,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三、申领程序
根据国家要求,优待证工作与建档立卡工作结合进行。优待证申领工作程序如下:
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受理→区、市、省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退役军人事务部、合作银行制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证件→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发放。
四、申领方式
(一)现场办理: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前期已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照片:近期1寸白底、着有领深色上衣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请到具备证件照拍摄资质的照相馆进行拍照)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原件。
(四)退役军人视不同身份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分别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对于有上述情形的,建议其不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三)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 张,且只能开立一个I类银行卡账户。
七、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所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发布的信息,按照当地公布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优待证;
(二)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办理优待证所需的申请材料;
(三)请申请人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全区镇级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全区镇级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具体时间以各服务中心对外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