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告

来源: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8 10:28:51

  经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大沥革命烈士纪念碑”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批准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现予以公布。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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