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区委办(区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1-23 08:55:04 时效性:有效

南府142.jpg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6229630)。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doc

    附件1—6.doc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政策解读: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nyncj/zwgk/content/post_5098634.html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